2/27/2006

■ 被遺忘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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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二二八紀念會」回家的路上,心中有股揮之不去的焦慮與不安。

我常看美國的電視頻道「History」channel。其中幾乎有一半是在回顧、檢討二次大戰的歷史,包括德國納粹的「滅族」罪刑 (genocide)。在二次大戰後的「紐倫堡大審」中,有很多納粹的一級戰犯被審判、定罪並處死。但是,有很多德國納粹軍官化名逃亡而逃過審判。西方社會對這些人的做法是:不管你用什麼方式逃到什麼天涯海角,即使化成灰也要把你抓出來將你定罪。

台灣人恐怕很難想像的是,即使多數戰犯恐怕早已經安享天年,在戰後六十多年的今天,西方社會對這些人犯的捉拿舉動,還在不斷地進行中,並沒有因為時間的久遠或其他任何因素而停頓。

這就是西方民主社會裡的法治精神!生活在西方社會,或是與西方世界有深入接觸的台灣人,應該可以體會,這樣的法治精神,正是西方的「社會正義」的根本,也是「民主」的基石。

反觀台灣人對二二八事件的態度,恐怕任何一個西方人也會為之傻眼 ── 在那樣一個「系統性屠殺」之後,竟然到今天沒有任何審判與定罪。不但如此,當初有系統殺害台灣菁英的那些劊子手,不但沒有任何人接受任何法律制裁,而且接承該殘暴法統的外來勢力至今還在繼續掌握、享有社會資源,甚至還能囂張地利用新聞的編造與扭曲唱衰台灣、撕裂台灣。

當然,在二二八後數十年裡的政治情境,任何法律審判是無法想像的。但是,現在呢?台灣不是已經民主化了嗎?「法治」不是民主化社會的基石嗎?更別說我們早已經選出了台灣人總統!台灣人難道只想到「民主」,而不懂得「法治」?

如果說,泛藍因為意識型態作祟而一直強力抗拒對二二八事件的法律追訴,那應不是意外。但是,為什麼那麼多泛綠人士對二二八事件的探討中,竟也很少很少看到二二八事件法律責任的追究?陳水扁總統本身還是律師出身,為什麼竟不懂得強調二二八的「法律層面」,而一再地落入泛藍「將二二八政治化」的圈套裡?

● 泛藍的策略

是的,「將二二八政治化」正是泛藍一直在操作的方向。看看他們最常用的一些『二二八用語』:「不應挑起種族對立」。他們會使用這樣的語言來形容與二二八相關的訴求,在前提上已經將「二二八」跟「族群對立」緊緊綁在一起。這一招不但將二二八政治化,還將所有那些追究二二八正義的人士鎖定在「族群衝突挑起者」的角色,也使得泛藍自己穩穩抓住「社會公義」的假象。

很不幸地,這樣的伎倆竟也為泛綠概括承受,很多泛綠人士也因此跟著在面對二二八討論時僅只公開宣揚「族群和諧」的論調,如此不但幫助泛藍「將台灣人打成族群衝突的始作俑者」,而且將二二八的法治層面置之度外。二二八的「法律責任」,就這樣在「藍綠夾殺」之下幾乎完全被台灣人遺忘。

● 馬英九的【官逼民反】

我想到馬英九近日對二二八的言論。他說:「二二八是『官逼民反』,因此政府要負責,國民黨身為執政黨,對責任也要概括承受。」

對大多數台灣人來說,這句話顯然相當中聽,畢竟這話聽起來似乎是將責任放到國民黨身上,好像已經比國民黨過去的立場要合理得多。

但是,多數台灣人恐怕在急於喝采之時,忽略了馬英九說這句話背後的心態與陰謀。

二二八如果是「官逼民反」,必須要有這樣的前提:二二八事件的內在本質,是『人民造反』。

通常,在這種官民對抗的事件上,如果你是站在人民的一邊,你會以「起義」或「革命」來形容該事件。只有站在官方或者「同情官方」的立場,才會說那是「造反」。

很顯然,馬英九雖然表面上將責任歸在官方,看起來好像是站在人民的立場講話,但是,這句話的前提卻是「人民造反」,也就是他其實完全是站在官方的立場來看待二二八。利用這句精巧包裝的政治語言,馬英九在事件的歸屬上,很巧妙地將當年台灣人為了活下去而做的掙扎定了「造反」的罪,而那些為了爭民主而犧牲的台灣人,就這樣被馬英九的陰招鎖成「暴民」。

令人不寒而慄的是,這句話一出,沒有經過細思的台灣人,不管藍綠,很多異口同聲地附和馬英九,而將二二八的流血罪行很巧妙地轉架到台灣人身上,等於是盲目地承認我們的祖先是「暴民」。

哀哉!!!馬英九構陷台灣人的伎倆何其陰險、何其恐怖,而台灣人之急於跳入陷阱的「引刀自宮」行為又何其令人心痛不捨!

● 膚淺的法治觀念

好吧!就算我跟大部分台灣人一樣一時不察,落入馬英九「二二八是官逼民反」的圈套裡,因而認為沒有「官逼」的罪行就不會有後來的馬英九認定的「民反」。那。。。 身為「前法務部長」的馬英九,應該比一般民眾有更強烈的法治觀念的馬英九,對於台灣最大的血腥暴行的始作俑者 ── 那些國民黨的官僚,有沒有任何「追究法律責任」的想法?

沒有!我們只看到馬英九在面對民眾抗議、請願的時候,說:「我已經道歉過很多次了。。。」

奇哉怪哉!什麼時代、什麼社會,對於二二八如此撕裂多少社會人心與家庭的系統性屠殺,幾句「道歉」就算負了責任?馬英九也為免太天真了吧?擔任過法務部長的人,對「法治責任」的認識與心態就只是如此幼稚膚淺嗎?

還是在馬英九心中,服膺的是中國的哲學:「殺一個人是罪犯、殺兩個人是罪犯。。。殺千萬人是英雄」?

● 陰暗的心理

照理講,對於二二八事件的法律追究,我們要求定罪的是過去的人,可能很大部分都已不在人世,因此不是在審判現今的泛藍。也就是說,這個「要求社會正義」的行為,理論上對現今的泛藍來說並不會有任何損失。相反的,以「社會正義」的角度而言,泛藍應該也是受益者才是。到底是什麼因素讓這些人極力避免「建立社會正義」,這是一個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

在過去美國的黑白族群問題的歷史上,常常會看到類似這樣的例子:一個白人謀殺了一個黑人,送到法院後有很大的可能被陪審團判無罪,因為在某些白人眼中,黑人的命不值錢,因此白人不必為「殺黑人」而負法律刑責。

這種事件的背後存在的意義是:白人對黑人的歧視 ── 某族群 A 如果歧視族群 B,那麼族群 A 的人會認為「殺了族群 B 的」同族人沒有必要負法律責任,因為在他們的眼中,「族群 B 者的生命」跟「族群 A 者的生命」是不等價的,因此他們不會認為「殺B的A」有什麼法律責任。

這種「歧視」正也解釋了為什麼泛藍人士極力在迴避二二八的刑責。在泛藍的心中,是的,殺人者應該接受法律制裁,但是,殺無辜台灣人的中國官呢?那可是另外一回事,因為台灣人的生命不值錢,更不可能跟中國人的生命等價,因此不應該將中國官定罪。因為這種潛意識裡的歧視,故那些殺台灣人的中國人「不但不是兇手而且還是英雄」。將他們心目中的『英雄』定罪,將會使他們高高在上的優越感受到創傷,也將使他們「看不起台灣人」的意識型態受到動搖。

● 以法治看待二二八

在未來的日子,馬英九以及泛藍政客將繼續利用各種精巧包裝過的政治宣傳,以溫情言語(譬如說,「要往前看不要活在過去」這種屁話)讓台灣人不再去追究二二八的刑責,好讓「中國人的優越感」永遠不被挑戰。

對抗這些伎倆,台灣人對二二八最應有的立場,就是:

★★ 審判與定罪 ★★

沒有審判與定罪,一切有關二二八的檢討、省思與賠償都是虛偽;

沒有審判與定罪,社會正義將無從建立,民主制度也將圖具軀殼;

沒有審判與定罪,台灣人將永遠屈居「次等公民」;

沒有審判與定罪,二二八夢魘將永遠陰魂不散,永遠撕裂台灣人心。

只有藍綠雙方都同意以法治的精神將二二八的劊子手定罪,二二八的紛擾才有可能沈澱,二二八的恩怨才有可能終結。

● 焦慮與不安

我的焦慮與不安,來自於:

── 同鄉會的網站上,對二二八的看法是:『寬恕,但請不要遺忘。。。』,沒有法律追溯的訴求。

── 從連結點進去,裡頭一篇李筱峰教授發表於2000年二二八的文章,也只講到「記取歷史的教訓」,沒有談到任何法律制裁。

── 二二八的紀念會裡,上場演講的幾位前輩,講到二二八的經過,講到台灣人的悲情、講到不要忘記歷史,講到和解、寬恕。。。但就是沒有一個人提到「二二八的法律責任」。

而尤其讓我的焦慮與不安在幾秒間急遽加倍的是,某位演講者的一段話:

『馬英九在日前說二二八是『以官逼民』,這個跟以前國民黨的立場比起來,已經比較進步了。。』

我的腦袋一陣暈眩 ── 馬英九講的可是『官逼民反』而不是『以官逼民』!難道為了強調「要寬恕與和解」,而將馬英九講的『官逼民反』的『反』字拿掉,變成我們比較想聽的字眼?這種方式的寬恕與和解,不正是我之前提到的「引刀自宮」?

回家的路已經快要走完,我的焦慮與不安並沒有減輕。如果連大部分在講「二二八」的泛綠支持者,都對二二八的「法律責任」沒有任何概念與期待,那「二二八」恐將很難從「政治操作的籌碼」的命運中解脫。

/by 潘潤生
/ part of 2005「228全球接力秀台灣-24小時共筆書寫」

1/25/2006

■ 可愛的貓熊,天真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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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從網路上看到一則新聞:『醫界聯盟:台灣要WHO 不要貓熊』(註),說的是台灣醫界聯盟抗議中國一方面企圖利用貓熊來收攏台灣人心,另一方面卻極力打壓台灣的國際空間,致使台灣至今無法加入世界衛生組織,影響到全人類的健康。

中國貓熊的事件, 不是那麼單純的「送禮」。

首先,貓熊的出口,牽涉到國際稀有動物轉運規定的限制,需要經過很嚴格的審核與檢疫,不是說送就送的。這些最基本的動作,根本還沒有完成。可以說,八字都還沒一撇。

其次,根據中國以前「送」貓熊的往例,送之前要先簽約,接受國每年都要付給中國幾千萬的費用,這樣能算是「送」嗎?這應該叫「租」不是嗎?台灣那些政府高官如果認為這樣合理,表面說「送」暗地付錢(當然花的是人民的錢),那不是把台灣人當王八嗎?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中國「租」貓熊,是要算「省與省之間」,還是「國與國之間」的禮尚往來?以台灣的立場,當然會站在「國與國」的立場,因此,前述那些國際稀有動物的規定,一定要遵從。遵從這些「國與國之間」的規定,等於「堅持國與國的立場」,也等於是向國際宣示我們維護主權的決心。

相對的,中國絕不可能接受「國與國」的模式,因此,必然會軟硬兼施地遊說台灣政客支持「這事不必講什麼省與省或國與國,我們可以免去那些繁雜冗長的手續,這樣台灣很快地就可以有貓熊了」的詭辯,誘使台灣以「不必經過國際規定」的方式接受貓熊。

台灣如果接受這樣的模式,在形式意義上,等於向全世界宣示:小小的貓熊比台灣的主權還重要;貓熊的運送是中國國內「省與省」之間的事情。貓熊能不能來台的關鍵,既然在於台灣對自己主權的看重程度,世人當可以用「對這個事件的態度」,來衡量台灣政客與公眾人物裡對「台灣主體意識」的看法。那些極力要讓台灣人忽略貓熊件事的政治意涵的人,我們對其心態與動機就必須要有警覺心。

事實上,類似這些戲碼一直都持續地在上演中。台灣政壇不管藍綠,都有政客提出「貓熊不應該跟政治扯上邊」的論調。此外,台北市長馬英九跟台中市長胡志強已經為了「搶著把貓熊放在他們所管轄的城市裡」而發表過幾次看法。報紙還報導更離譜的事:台北市動物園甚至已經花錢裝修的一個可以畜養貓熊的所在,甚至還有人大張旗鼓地舉辦「為貓熊命名」的比賽。

馬市長是學法出身,不可能連簡單的國際規範都不懂,也不可能連這件事牽扯到台灣主權的關鍵處都看不出來。既如此,還要不顧台灣立場地積極爭取貓熊,真不得不讓人懷疑其動機。回想起馬市長曾在亞洲足球賽在台北市舉辦時,允許市民在場內揮舞中國國旗,卻禁止市民攜帶中華民國國旗進場;還有日前馬市長以國民黨主席身份,對「國青團」講話時脫口而出:「希望國青團日後出個胡錦濤」。。。雖然馬市長在事後被社會質疑時極力以「開開玩笑」淡化其事,但是,想想陳總統會開這種玩笑嗎?呂副總統會開這種玩笑嗎?當然不會!!一個人如果平日心裡沒有常常欣羨此事,怎可能拿來當崇拜的主題?可知馬市長在面對中國時的諂媚與崇拜,可以說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不但不小心都會表現出對胡錦濤的「敬仰」,台灣的主權在他眼裡也視如糞土。這樣沒有國家主體意識的人如果握有實權,恐怕不要多久就會變成「第一任台灣特首」。

話說回來,「送貓熊」這件事,跟其他任何臺、中兩國之間的大小交流都一樣,一定會跟政治沾上邊。而其複雜的程度,可以說,除非台灣跪地投降,要不然不可能解決。那些提倡「貓熊跟政治無關」而衷心期待貓熊趕快降臨的台灣人,還有連八字都還沒一撇卻已經先下令蓋好住處的人,恐怕不是天真到極點,就是甘心淪為中國犯台的急先鋒。

我跟牽手談到這些細節──

她說:「啊?連貓熊的房子都蓋好了?」

我說:「對啊!」

「你不是說貓熊要進來是幾乎不可能的事嗎?怎麼房子都已經先蓋了?」

「我怎麼知道?這些人就是那麼諂媚,有什麼辦法?」

牽手想了一下,突然冒出一句:「咦?那貓熊是要送一隻還是兩隻?」

「兩隻。。。」

「那乾脆叫胡志強跟馬英九一起去住好了,反正他們兩個也蠻會耍寶的。。。」

我聽了大笑不止。。。

(註)『醫界聯盟:台灣要WHO 不要貓熊』
http://news.yam.com/cna/healthy/200601/20060120093700.html

1/12/2006

◆ The Celestine Prophe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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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 adventure (1993 by James Redfield)

Book –

Are three decades of interest in modern physics, ecology, mystical religion and interpersonal psychology finally synthesizing into a new spiritual “common sense”? Now, an ancient manuscript has been discovered, in the rain forests of Peru. Within its pages are 9 key insights into life – insights the entire human race is predicted to grasp sequentially as we move toward a completely spiritual culture on Earth…. Are we now beginning to experience this spiritual revolution?

Karma –

It’s one of my favorites neither because of the way the transitions of human culture was recorded, nor the fact that it had been on top of best seller list for weeks. When I read “… According to the Manuscript, we’re beginning to glimpse an alternative kind of experience … moments in our lives that feel different somehow, more intense and inspiring. But we don’t know what this experience is or how to make it last, and when it ends we’re left feeling dissatisfied and restless with a life that seems ordinary again” (page 5), I was totally shocked because that was exactly what happened when I was in high school– something came and went and I was left feeling dissatisfied and restless – like a huge void inside of me. That’s when my journey of frantic search started (and my suffering, too). Even more surprising is, the pages are like a recording of those different stages of my journey – I was like reading my own diary, one insight by one insight in this book, as one stage by one stage of my life !

12/14/2005

◆ 從改變自己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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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讀一本書,裡頭有些很有意思的話:

… as your perception changes, so does your perception of the self change,
and as your perception of the self changes, so does the self change, and as
the self changes, so does the world of the self change. But this also means
that unless you can change your perception, you will never have the power to
change yourself, and much less the world around.you. In other words, unless
you can change your perception, you are powerless, and therefore to all intents
and purposes a victim and a slave of your own perception. The truth is that
no-one is disempowering you, except you yourself.

翻譯:

『 當你(對外)的認知改變時,你對自己的認知也會改變;
當你對自己的認知改變時,你自己也會改變;
而當你自己改變時,環繞在你身邊的世界也會跟著改變。

但這也意味著:除非你能改變自己的認知,否則你永遠也不
可能有能力去改變你自己,當然更別說去改變身邊的人事物。

也就是說,如果你不能改變你自己的認知,你將是無能的,
因此不管碰到什麼狀況,你都會個受害者,都會是自己認知
的奴隸。

事實就是:沒有任何人能夠使你無能,除非你自己。』

這本書是:

Shadows of Wolf Fire
— The toltec Teachings - volume four
by Theun Mares, 2002
page 19

11/05/2005

■ 關於「抗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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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一 ***

來到休士頓之前,我也在別的地方參加同鄉會。有一次,一個同鄉打電話給我,語氣有點興奮:

『禮拜天有沒有空?我們要去抗議。。。』

『抗議什麼?』我問。

『我們要去中國大使館前,抗議他們違反人權的行為。。。』

『啊?』 我有點懷疑是不是聽錯了,『你可不可以再說詳細點?』

『他們最近不是一直在抓法輪功的學員嗎?我們要去抗議他們虐待法輪功學員的事。。。』

我不太敢相信這會是海外台灣同鄉會會去做的事。我問:『這是會長的意思嗎?』

『對呀!當然幹部都同意的。你到底有沒有空?』

我腦中出現一個光景:在中國大使館面前,一群「看起來像中國人」的人,拿著「台灣」的旗幟,喊著口號,要求中國政府尊重人權。在一旁,另一群「看起來更像中國人」的人,坐在地上打坐,安靜地抗議他們的政府鎮壓法輪功學員。

我想到:如果我是一個美國人,事前對「台灣 vs 中國」的細節所知不多,今天看到這個景象,是不是會覺得,這是「中國人在抗議自己的政府漠視人權」呢?換句話說,台灣同鄉這樣的抗議行為,是不是反而會「不知不覺中」在老美心中植入「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的潛在印象呢?

我把這樣的顧慮告訴那個朋友。他楞了一下,然後說:『對呀!怎麼之前沒想到?』

後來,「這樣的顧慮」傳達了出去,那個抗議活動也取消了。

有的時候,我們只想到要做一點事,要去抗議那些不公不義的事情,但是,常常被一股熱情所引導,而看不清楚自己的角色或抗議的對象,有時候做了事,反而比不做還糟。以這個例子而言,如果心中真的認得很清楚「台灣中國,一邊一國」、「中國=外國」,大概在籌劃類似活動時,就會三思了吧?

*** 之二 ***

最近台灣因為 TVBS 資金違法、中資滲透的問題,導致泛綠抗議聲音群起,不但泛綠網站一片韃伐聲,各方人馬包括幾個有名的泛綠團體也開始發動「抗議 TVBS」的活動,準備上街頭抗議 TVBS 違法的營運。

這真是讓人不可思議!TVBS 本來就是打定主意要違法,因此資金來源可以不管法律,納稅的義務也可以視如賤土。可以說,他們心裡根本根本不會把法律看在眼裡,哪會甩他人抗議?

我們對這些行為固然不爽,但是,台灣應該是一個法治社會,有應該有的法律規範與執法的機制。如果執法的機制鬆懈或甚至崩盤,則以違法的手段來營運者就會氾濫。故而,當一個社會違法事件層出不窮時,關鍵在於那些執法者沒有盡到責任,長期放任違法的行為,才會導致社會離法治越來越遠。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凝聚了人氣出來抗議,是不是應該先搞清楚,誰應該為「法治衰微」負責?

舉例來說,當一隻動物園的獅子跑出籠外咬人的時候,我們會去向「獅子」抗議,還是向「園方」抗議?假如有警察放任走私、強暴、搶劫等事件到處氾濫,我們會跑去跟那些壞人抗議,還是跟警察抗議?

泛綠團體針對 TVBS 發起抗議活動,就好像到獅子面前抗議牠咬人、到黑社會頭子家裡抗議他走私一樣。泛綠人士當真認為,向獅子抗議可以逼他不再咬人、向黑社會頭子抗議可以迫使他停止走私嗎?

這樣對象錯誤的抗議行動,如果真的有其效果的話,頂多是違法的人暫時掩兵息鼓,等待抗議消去時再度復出。然後呢?我們再出來抗議嗎?泛綠百姓有自己的職業要顧,能跟這些專以違法為業的人整天周旋嗎?

而那些「應該跟違法者整天周旋」的執法人員卻在一旁納涼!泛綠的對象錯誤的抗議行為,如果有什麼長遠的效果的話,恐怕是「縱容執法人員的失職」,讓執法人員相信他們可以不必認真執法吧?反正人民受不了自己會起來抗議,何必我來管?

日前看到陳總統在某公開場合呼籲,某某某違法,要人民用選票制裁他們,聽來不禁令人搖頭。有違法事件,政府就應該辦,這是人民的委託,也是政府該負的責任。今天政府該負的責任不負,卻只會藉此跟人民要選票,難道政府的存在只為選舉?

一個正規的民主社會,有法律的規範,也有監督的機制。政府受人民委託來辦事,人民不止選出政府,還要監督他是否失職。今天在台灣的一個荒謬現象,是政府搞不清楚自己的責任,該辦的不辦,反而利用因自己失職而縱容的違法行徑來跟人民索求更多的權力。而應該監督的人民也搞不清楚自己的責任,該監督的不監督,連抗議也搞錯對象,使得失職的政府一再地被縱容。這樣下去,真要讓人為台灣的未來捏一把冷汗。

■ 註:此文(之二)的「濃縮版」刊登在「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nov/5/today-o8.htm

1/12/2005

▼ 設身處地 - 看電影「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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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電影「Glory」,描寫的是美國南北戰爭時的黑人部隊
第 54 軍團團長 Robert 如何把那些當慣了奴隸的黑人訓
練成有紀律且驍勇善戰的勁旅。

那時當兵,一個月的糧餉是 13 美元。有一天領薪水的時間
到了,大家拿了糧票排隊正要領錢。這時,一旁的 Robert
突然接到上級的命令,說,黑人阿兵哥的薪水調降為一個月
10美元。

Robert 宣布這則消息之後,底下雖然是一陣騷動,但只一
下下,大家就安靜下來繼續排隊要領錢(那時的10美元應該
是很大的數目)。

這時有一個「反動份子」(丹佐華盛頓主演)開始叫囂,說
你們這些人到底有沒有尊嚴,被白人這樣藐視還甘心接受這
種對待。經過他不斷地鼓動,大家開始受到影響,於是所有
人都開始叫囂:「把糧票撕掉!把糧票撕掉!!」

我看到場面越來越亂,正在想著 Robert 到底會怎麼處理。
這時突然看他拔出手槍對空開了一槍,所有人都靜了下來,
看看他要說什麼。

只見他把手中自己的糧票高舉過頭,說:「如果你們都不
願意接受這份糧餉,那我們全體軍官也沒有人會接受!!」
說著就跟大家一樣把手中的糧票給撕了。跟著底下當然是
一片歡呼。

我心裡想:老天!這傢伙可真厲害!他在事情的當下,可
以馬上把自己轉到跟阿兵哥一樣的立場,然後用這個立場
當下馬上就把阿兵哥幾乎要暴動的的抗議行為給擺平了!
這種「設身處地」替他人著想的功夫,可真是一流的。

5/11/2004

■ 民主與安靜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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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上碰到 xx。她是來自中國的博士班學生,個性和善,整天面帶笑容,對人也十分客氣,很容易感受到她發自真誠的關心。像她這樣的個性,在來自中國的學生中並不多見。

我約她週六去參加一個聚會,她說沒有空。問了原因,說是要去靜坐抗議。原來,她是一個虔誠的法輪功信徒。除了靜坐練功是她每天的日常功課之外,她每個禮拜六,不論風吹日晒,都會去中國大使館前示威。

我對這感到很好奇。以前在海外的台灣人也會去自己的大使館前抗議; 不但抗議,而且,小蔣來美的時候,還推派了人想去把他幹掉。以前那個時代在台灣的政府,跟現在這時候的中國政府,到底對人民做了什麼,會讓他的人民必須以「在外人面前抗議」甚至更激烈的手段來表達不滿 ???

但對台灣人來講,那似乎已經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 即使在人類歷史的軸線上,才二三十年前的史實,應該還是恍如昨日一樣新鮮、深刻的,但以台灣人輕巧的、淺薄的記憶容量來說,那些「必須到自已的大使館前卑微地抗議以爭取一些與生俱來應有的權利」的日子,彷彿已經是史前時代的、別的國家的、跟自已無關的忘年史。

後來,有一次江澤民到美國來,xx 突然消失了幾天。再見到她,才知她們法輪功又去抗議了。這回可不是開玩笑的,她們動員了在美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有搭飛機的有開車坐巴士的,不知多少人集中到江澤民抵達的那一個城市。他們事先打聽到江澤民要下榻的旅館,然後,從旅館到機場所有可能開車經過的路線都畫出來,然後,每一個路口都派人去舉牌示威,務必要讓老江不論走到哪裡都會看到示威者。至於旅館,當然沒話說,住幾天就給他圍幾天,搞到他們一個國家領導人到國外訪問時,進出旅館必須跟小偷一樣偷偷摸摸走後門。

我聽她在描述這些事時 —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 — 在她的臉上,似乎看到些許掩不住的興奮,一種很奇怪的、對未來充滿希望的光采。我心中不免感到納悶。那些她們正透過不尋常的抗議手段在爭取的,只不過是最最卑微的、最最基本的人權,更何況,她們離「爭取到」還有很長很長的一段距離。但是,似乎只要能那樣卑微地去爭取本來就應該享有的,這樣一個舉動已經讓她覺得很滿足,覺得未來人生充滿了希望。

我想到,以前的台灣人,是不是也像現在的她,還有現在的她的所有中國同胞一樣,只要能夠在國外去自己的大使館前為民主、為人權抗議,就已經可以很開心很滿足了 ???

好一陣子沒聯絡,再一次見到她,問起她還是不是每個禮拜六去抗議。我心裡其實是在想 : 這麼久了,一定是漸漸偷懶了吧 ??? 沒想到她的答案讓我嚇了一大跳。她說,因為時機緊迫,她們現在是「每天去」,像她排班排在早上,就每天起個一大早,先去她們的大使館前靜坐抗議兩小時,再到學校來上課,換上其他年紀較大的的或沒有上班上課的繼續抗議。我不覺暗地裡吐了吐舌頭: 每天早上起個一大早去抗議兩小時 ??? 乖乖,這可不是鬧著玩的。

我不得不對她們這些法輪功的學員打心底感到敬意。她們的犧牲精神與對理想的堅持,就好像幾十年來一些台灣人前輩的犧牲奉獻與對理想的堅持是一樣的。

我跟她提到這點,她說: 「不會吧 ? 你們台灣以前也是這樣 ? 」

「當然,不然你以為台灣現在的民主自由是天上掉下來的 ?? 當然也是跟你們現在一樣,是前人犧牲奉獻換來的。」

她還是不相信:「那怎麼會呢 ??? 我看你們不是還有很多人非常嚮往要跟我們統一嗎 ?? 如果你們真的是這樣走過來的,怎麼還會想往回走呢 ??? 」

我一臉苦笑,說: 「台灣人可能還不習慣民主的社會吧 ?? 總有很多人覺得有了民主,社會變得比以前亂很多,大概是因為這樣,才會有很多人很懷念以前那種『不吵不鬧』的安靜社會吧 ??? 」

她想了想,突然有點開心的樣子,說:「這樣好啊 !! 你們台灣人,以後都跟我們去靜坐吧 !!」

「怎麼可能 ?? 現在的台灣人哪有可能像你們這樣,每天起個一大早花兩個小時去靜坐抗議 ???」

她似乎不太理解:「你是說,那些台灣人希望跟大陸統一,但是,『靜坐抗議』這種事,台灣人要丟給我們 ???」

我很想給她說那些夢想著統一的台灣人可能這樣想,但又說不出口 …

「哪有這回事兒的 ? 要統一當然是好的壞的都要照單全收,哪有專挑好的去享用,把壞的留給我們的道理 ??? 」

我只有苦笑 …

她看我沒答腔,若有所思地說:「安靜的社會…安靜的社會 … 其實我們現在的社會,表面上看起來確實比你們的要安靜許多 …」她想了想,突然露出一個頑皮的笑容說: 「不然這樣好了,你給我民主,我給你一個安靜的社會,大家『公平』交換,你們也不需要去靜坐,反正你們要的安靜的社會已經是現成有的,你覺得如何 ??? 」

我知道她在開玩笑,但卻笑不出來。她的提議觸動了我心底很深處的一個傷感,讓我回想到那些曾為了台灣的民主而不惜犧牲自己一切的台灣人。

我想到日前在網路上看到的一短篇的影片叫「海外台灣人的心聲」,裡頭有訪問到一個來自中國的電機工程師紀曉峰。他說: 『西方的一些華人媒體好多都是為中共吹喇叭的,包括你們台灣來的一些所謂的台灣人,他們也不知道哪個地方吃錯葯了,也是這樣,幫著共產黨在吹喇叭。現在模糊概念是不行的,怕刺激中共是不行的 ,因為誰也不願意接受共產黨的統治。』

「誰也不願意接受共產黨的統治」這句話,好像不怎麼適用於某些台灣人身上。這讓我聯想到一般用來形容婚姻的一句話: 「外面的人想進來,裡面的人想出去。」一個單身的人,「進入」婚姻之後如果覺得婚姻不滿意,大不了離婚。但是一個國家,有那麼容易嗎 ?? 台灣還有很多夢想著「裡面是一片大好」的人,是不是覺得,一個國家從民主「進入」共產之後,若真的不滿意,還可以像由結婚回到單身一樣,說變回民主,就變回民主的嗎 ???

記得阮銘在「頭家制憲」的一個演講中提到,台灣的民主發展,是人類歷史上的奇蹟,在整部人類歷史上,只有法國和古代的雅典兩個例子可以拿來比,而在亞洲,更是絕無僅有; 台灣的民主發展,可說是人類的瑰寶。如果很不幸,台灣人在享受了民主之後,竟以民主的方式,選擇「回到」共產社會,那台灣人這種「用民主的方式去選擇讓自己沒有民主、選擇要當奴隸不要當主人」,將更會是一個空前絕後的人類奇蹟。

與 xx 對話之後,有好長一段時間,在我心裡一直徘徊這句話: 「你給我民主,我給你一個安靜的社會」— 不知那些幻想著跟專制中國統一後反而可以過更好日子的台灣人,有沒有做好這樣「公平交換」的心裡準備 ???